6日上午,一个例宁波市感染病例登上热搜**位,刷屏微信朋友圈:
到底怎么回事?6日上午,官方通报了该病例的具体情况。
壹
短暂接触仅15秒!
宁波男子出门买菜未戴口罩被感染
2020年2月4日0-24时,宁波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8例,其中江北区1例。
官方通报称,宁波市江北区的病例因出门买菜未戴口罩被感染,且接触时间仅15秒。以下为详细情况:
患者5:男,56岁,现住江北区文教街道双东路小区, 2月4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确诊病例。目前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经流行病学调查,该患者发病前14天内无疫区居住及旅行史,未有野生动物接触史,与江北区之前确诊患者不相识。
病发前活动轨迹主要在江北辖区,活动地包括双东坊菜场、清林闲庭菜场、青林湾三江超市、天水三江超市、江北万达倪阿姨餐厅等场所。
根据江北区公安部门2月5日公共视频比对发现,1月23日早上7:47,该患者在双东坊菜场买菜时与路人(江北区确诊患者2:女,61岁,家住文教街道翠柏西巷,1月19日应约参加祈福活动)在同一摊位有过短暂(约15秒)的近距离共同驻留,且两人均未佩戴口罩。目前,已追踪到患者5密切接触者共19人,均已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贰
杭州夫妻同时确诊!
祸起没戴口罩的50秒相遇
据杭州日报,2020年2月5日0-24时,杭州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0例,其中有1对夫妻(丈夫徐某某、妻子王某某)同时被确诊,目前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经流行病学调查,这对夫妻发病前14天内无疫区居住及旅行史,未有野生动物接触史,与之前确诊患者不相识。
徐某某发病前三天曾经出现在当地某诊所。根据当地公安部门2月5日公共视频比对发现,1月22日14时21分,徐某某从该医馆的药房门口处进入医馆,与杨某某(1月22日发病的确诊病例)正面相遇,当时徐某某在一楼吧台处取药,杨某某在外侧吧台处停留,有过约50秒的近距离共同驻留,期间两人均未佩戴口罩。1月25日、1月27日徐某某、王某某相继发病,2月5日确诊。
叁
你买到口罩了吗?别着急!
400万个进口口罩本**将投放深圳市场
日前,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人在参加省防护疫情发布会深圳专场上透露,目前深圳口罩供应比较紧张,国内调货难,已经在发动企业开展海外采购。
据悉,深圳市南北医药有限公司从韩国和马来西亚采购的400万个口罩将在本周内空运深圳,本**将投放市场,缓解市民口罩难买的问题。
据介绍,深圳市南北医药有限公司旗下有南北药店、宝华药店和健华药店等品牌药店。从1月中旬开始,该公司在其药店平价投放了约300万个口罩给市民。日前,该公司被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物质保障组列入防疫物质采购名单,鼓励其加大对应急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采购力度。
目前,该公司把保证应急物质的供应当做头等大事,哪里有货,就去哪里采购。在目前国内采购口罩等防护用品较难的情况下,该公司果断开展海外求购,已投入2000多万元,委托两家以跨境**在国外采购口罩等防疫急需医药用品。
在医用外科口罩库存消耗殆尽情况下,1月24日,该公司除夕安排从新疆空运调拨3万2千个医用外科口罩入深,初一送至医院,满足医疗一线紧急需求。大年初一(1月25日),接到福田疾控等单位红外额温枪紧急需求订单,当晚凌晨3点,该公司从浙江组织800把测温枪发往深圳,两天后完成交付,下发基层,用于体温监测用途。该公司还对深圳机场和深圳航空等交通一线部门的防护物资做了充分保障。供应了药品、一次性口罩、消杀产品等防护物资,协助解决交通一线人员能做好个人防护,安心上岗。
在其华侨城药店可以看到,该药店每天都投放口罩,每天每人限买2个口罩。为避免门店内人多,出现交叉传染的情况,该店规定,店内顾客数不超过5人。
由于深圳门店众多,且口罩数量有限,各店**分配到的数量,以及各店的具体购买规则和数量也将视情况而定。
因此,口罩到货将会**时间贴公告在店门;大家也可拨打家附近药店电话,提前询问到货情况。
下面是深圳各区上述药店地址和电话信息(如有缺漏,欢迎补充),希望可以助大家买到口罩!
南山区
南北药行(太子店) :深圳市南山区太子路76-12号兴龙大厦一楼 (0755)2681 1558
南北药行(城市山林分店):华联城市山林花园一期1栋A109-110 (0755)3300 6038
南北药行(大冲分店) :铜鼓路28号华润城润府二期101 138 2434 1705
南北药行(海文花园分店):勤学路1017号海文花园(0755)2649 0757
南北药行(新围分店):西丽镇西丽新围一街新围村1号一层(0755)2673 6266
南北药行(南头店) :南山区义学街四坊3-1-1(0755)2642 7497
南北药行(彩福分店):彩田路彩福大厦1002号 (0755)8290 5779
南北药行(益田店):益田路福保街道益田村7-9栋一层7号 (0755)8382 0069
南北药行(天朗药店):学府路304号天朗风清家园A栋裙楼106室 (0755)8622 5489
南北药行(湾厦分店):蛇口街道爱榕路西侧园景园名苑裙楼102号 (0755)2683 0854
宝华药行(西湖林语分店):丽水路南西湖林语名苑1栋负102号 (0755)86302015
宝华药行(科发店):科发路2号30区3栋一楼A号铺 (0755)2601 6880
宝华药行(阳光分店):松旺四路28号阳光工业区3栋1楼 (0755)27653275
宝华药行(深南分店):科兴路11-22号深南花园B座一楼B铺 (0755)2661 7846
宝华药行(塘朗分店):南山区塘益路19-3 (0755)8656 5403
宝华药行(龙珠二路店):南山区新屋村西区4-1号(近龙珠二路) (0755)2678 5959
福田区
南北药行(华发分店):华强北华发北路10号桑达新村裙楼一层5号铺位(0755)8336 4543
南北药行(皇岗村店):皇岗上围二村2栋102号(0755)8203 7575
南北药行(新洲南村店) :新洲南路63栋101号(0755)2348 5651
南北药行(侨福店):新闻路57号侨福大厦113号A铺(0755)3335 9538
南北药行(梅林店):梅华路深华科技工业园底层商铺103A号(0755)8310 0361
南北药行(莲花北一分店):莲花街道莲花路莲花北30栋121-122门店(0755)8390 2662
南北药行(大围路店):福田区上沙大道下沙村六坊103号 (0755)8387 9870
南北药行(福中一路店):福田区福中一路中银花园裙楼1层 (0755)8292 3865
南北药行(景诚园分店):莲花路景田北景诚园综合楼1栋A17号铺 (0755)8351 0209
宝华药行(金色家园分店):福田区莲花路中导大厦1楼 (0755)8314 7059
宝华药行(景田南店):回雁路景田南小区综合楼一层SC惠民街市景田南店A01号 (0755)8306 9355
宝华药行(莲花一村分店):彩田路美莲花园B栋附楼一层005号 (0755)8321 7760
宝华药行(八卦岭连锁分店):福田区八卦七街68号 (0755)8244 8142
罗湖区
南北药房(黄贝岭分店):黄贝岭中村1号1栋(0755)2501 0672
南北药行(向西店):向西路30号(0755)8239 6173
南北药行(红桂三店):红桂路2025号(0755)2559 9548
南北药行(田贝分店):田贝一路华丽园1栋1楼2号铺(0755)2550 1272
南北药行(太白分店) :太白路双御雅轩A21,A22号(0755)2543 4655
南北药行(国威分店):莲塘国威路149号祥和花园二期D10号 (0755)2582 4982
宝华药行(洪湖总店):罗湖区笋岗东路宝安广场1层 (0755)2516 1390
宝华药行(鹏华分店):罗湖区火车站B1层(地铁A2出口) (0755)6133 1225
宝华药行(新一佳店):罗湖区笋岗村29-1号 (0755)2591 0069
宝华药行(和平分店):罗湖区和平路1181号 (0755)2546 8596
宝华药行(水库新村分店):爱国路水库新村36-1号 (0755)2599 2954
盐田区
南北药行(盐田分店):盐田区深盐路2119号 (0755)2535 2306
南北药行(盐田路店) :北山道148号(0755)2535 2306
南北药行(和亨分店):盐田区盐田北四街1号附近 133 1290 8526
龙华区
南北药行(红日分店) :龙华区民塘路白石龙村135栋201号 (0755)2815 3768
南北药行(华府药房) :龙华区万科·金域华府1期138号 (0755)2918 2835
南北药行(民福分店) :民治办事处华侨新村1栋民福路6号 (0755)2809 4205
南北药行(三联路店) :三联路狮头岭底商 (0755)2806 2475
南北药行(建设东分店) :景龙建设路东华明珠园1栋107号(0755)2919 4401
南北药行(宝能分店):清丽路与清祥路交叉口南150米 138 2367 7856
南北药行(中央原著店):人民南路中央原著御珑苑90号 (0755)2357 1386
南北药行(万众店):民治街道牛栏前新村4栋101 (0755)2814 8153
南北药行(茜坑分店):龙华区人民路77号 (0755)2802 9961
宝华药行(樟坑径分店):五和大道322-3
宝华药行(观澜分店):观澜街道大和路马坜新村15号一楼 (0755)8312 2826
宝华药行(东边新村分店):东边新村二区7-1 (0755)3380 8983
宝华药行(大浪九区分店):华盛路20东北60米 134 8086 6400
龙岗区
南北药行(四联店):横岗镇四联路241号(0755)2864 0364
南北药行(天健花园分店):龙城街道天健花园三期4号楼商铺102号(0755)2892 7276
南北药行(春生路店):龙岗区春生路2号(0755)8956 8803
南北药行(荣超店):布吉街道荣华路荣超花园18栋03号铺(0755)2858 4311
南北药行(长龙分店):龙岗区长龙路117-2(0755)2826 8557
南北药行(和成世纪分店):五和大道118号海达和成购物中心F1层(0755)8931 5678
南北药行(布吉金沙店):布吉西环路金沙花园商业0102号(0755)2855 1818
南北药行(春生路店):春生路2号 (0755)8956 8803
南北药行(永香店):坂田街道永香西路42号101 (0755)8931 5678
南北药行(益君康药房店):龙岗区夏长路45号 (0755)8972 8009
宝华药行(星光分店):龙岗区麒麟西九巷13-3号 (0755)8995 6475
宝华药行(星光分店):麒麟西九巷13-3号 (0755)8995 6475
宝安区
南北药行(裕安分店) :新安办裕安路宝城48区西海岸花园海逸阁D12号 (0755)2965 0986
南北药行(上星分店) :宝安区四村新区八巷2号 (0755)2328 0650
南北药行(沙井万丰分店): 沙井新区宝安大道东正海华府西南门 (0755)2303 6650
南北药行(尚都分店):裕安一路156号尚都花园2栋156号 (0755)2966 6986
南北药行(桥南店):福永街道桥头社区桥南路桥南新区130栋D101号 (0755)2991 8283
南北药行(宝城分店):宝安区甲岸路27-7号 (0755)2784 0007
南北药行(福安店):大洋路福安广场A3-A4铺 (0755)6115 7092
南北药行(柳竹分店):西乡街道柳竹社区华侨新村西堤二巷2号-3号一楼102号 (0755)2736 3095
宝华药行:宝安区桥南路247号东70米 (0755)2733 6642
宝华药行(南昌店):西乡街道固戍南昌二队东四巷一号104铺
宝华药行(禧园分店):宝安大道8230-106号 (0755)2919 1817
宝华药行(臣田分店):西乡大道臣田村中区58-2 (0755)2966 2615
宝华药行(流塘分店):西乡街道流塘东区三巷4-2号 (0755)2793 1680
宝华药行(安乐分店):宝城43区安乐三街1号 (0755)2786 3919
宝华药行(上星分店):沙井街道上星新沙路118号 (0755)2728 4130
宝华药行(福瑞分店):新田社区福瑞路108号一1 (0755)2778 6186
宝华药行(臣田分店):西乡大道臣田村中区58-2 (0755)2966 2615
宝华药行(东岳分店):办衙边社区东岳路10号 (0755)2985 5580
宝华药行(翻身分店):宝安区顺丰路29号附近 182 0763 8874
宝华药行(凤凰里分店):福瑞路108号1号 (0755)2778 6186
宝华药行(智慧领寓分店):福永街道白石厦社区碧桂园智慧领寓1栋114 134 2892 2610
光明区
南北药行(光明民安分店) :光明街道笔架山光明农贸市场A11A12店铺 (0755)2740 8119
南北药行(益兴大药房店):公明镇长春南路西1号佳华商场(公明店)2层 (0755)2992 3131
南北药行(华强创意产业园分店): 光明区凤恩路
南北药行(凤凰分店) :甲子塘大道与甲子塘新区交叉口东100米
南北药行(长圳分店):公明街道长圳新村小区东十巷二号一楼
南北药行(石围分店) :光明区将石路66号
南北药行(安心堂药房):公明街道将石社区新围路新围旧村一排B1栋101号
宝华药行:光明区兴发路8-39附近 (0755)2972 2973
坪山区
南北药行(招商花园分店):坪山区兰竹西路
南北药行(威尼斯花园分店): 坪山区东方威尼斯花园
南北药行(御景印象分店) :坪山区牛昌路
南北药行(东晟时代分店) :坪山区中山大道与锦龙大道交汇处天虹商场
大鹏新区
南北药行(建设分店) :大鹏新区建设路28-1号 (0755)8430 3638
南北药行(下沙分店) :大鹏街道下沙新村潮歌苑7号楼一楼101商铺
宝华药行(鹏新分店):鹏新东路15-6号 (0755)8430 3688
肆
广东发布二号“口罩令”!
佩戴范围增加超市、农贸市场
广东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粤防疫指办通〔2020〕2号通告
八类公共场所内应佩戴口罩
实施范围删除了公园
2月5日深夜,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粤防疫指办通〔2020〕2号通告,发布在全省公共场所实施佩戴口罩的控制措施要求事项,明确八类公共场所内应佩戴口罩;口罩佩戴基本原则是科学合理佩戴,规范使用,有效防护。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废止1号通告。
相比1号通告,2号通告结合**已发布的《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口罩使用指南》,将“口罩令”的实施范围删除公园,增加了超市、农(集)贸市场。
此外,2号通告还增加了“口罩佩戴原则”部分,明确提出:个人独处、自己开车或独自到公园散步等感染风险较低时,不需要佩戴口罩;在非疫区空旷且通风场所不需要佩戴口罩。
各公共场所经营者、管理者应当要求进入其场所的人员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其经营的公共场所,并在场所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的提示;对未佩戴口罩进入场所者应当予以劝阻,对不听劝阻的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由各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阻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实施范围
(一)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三)影剧院、卡拉OK厅、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景区、宗教场所、商业街、步行街;
(五)超市、农(集)贸市场、商场(店)、书店;
(六)候诊室、候车(机、船)室、高速公路服务区、公共交通工具(含网约车、出租车);
(七)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八)其他人群密集或密闭的公共场所。
二、实施要求
各公共场所经营者、管理者应当要求进入其场所的人员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其经营的公共场所,并在场所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的提示;对未佩戴口罩进入场所者应当予以劝阻,对不听劝阻的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由各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阻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口罩佩戴原则
基本原则是科学合理佩戴,规范使用,有效防护。
具体如下:
(一)个人独处、自己开车或独自到公园散步等感染风险较低时,不需要佩戴口罩。
(二)在非疫区空旷且通风场所不需要佩戴口罩,进入人员密集或密闭公共场所需要佩戴口罩。
(三)在疫情高发地区空旷且通风场所建议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进入人员密集或密闭公共场所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颗粒物防护口罩。
(四)有疑似症状到医院就诊时,需佩戴不含呼气阀的颗粒物防护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
(五)有呼吸道基础疾病患者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防护口罩。年龄极小的婴幼儿不能戴口罩,易引起窒息。
(六)棉纱口罩、海绵口罩和活性炭口罩对预防病毒感染无保护作用。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终止日期另行通告。原粤防疫指办通〔2020〕1号废止。
一图看懂
不同人群选用口罩指引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
建议选择合适的口罩类型,
不过度防护。
详戳
↓↓↓













